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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詞匯(續(xù)上)
附帶民事訴訟
財產(chǎn)保全
當事人
《漢語大詞典》: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中附帶民事訴訟”的簡稱。在一個刑事案件中附帶提起的關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引起的民事賠償問題的訴訟。只有在被害人的物質損失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情況下,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漢語大詞典》:財產(chǎn)保全
民事訴訟中,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難以執(zhí)行的案件,根據(jù)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對爭議涉及的財產(chǎn)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方法加以保全的措施。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法院駁回申請。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對方因財產(chǎn)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國語辭典》:當事人(當事人)  拼音:dāng shì rén
1.與事情有直接關系的人。如:「這次紛爭當事人愿意和解,不再追究?!挂沧鳌府斒抡摺?。
2.法律訴訟的任一方。也作「當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