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區(qū)分。 宋
周密 《齊東野語·紹興御府書畫式》:“應(yīng)搜訪到書法墨跡,降付書房,先令 趙世元 定驗品第,進呈訖。次令 莊宗古 分揀?!?span id="or1gzwr" class="book">《元典章·兵部三·給驛》:“也有這般呵真底假底分揀不得?!?span id="c8armdv" class="book">《元典章·新集·朝綱·政務(wù)》:“設(shè)官置吏本以撫安百姓,分揀是非。”
(2).加以區(qū)別,揀出歸類。如:分揀郵件力求準(zhǔn)確、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