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菲 清末至民國 · 曹家達
七言律詩 押先韻
菲狀如,色青白生瓦礫間。小者葉深紫,三四月花,花四出紫色,俗名諸葛菜。向在山左亦采烹之。按諸葛菜,詩箋蔓菁也。其根如萊菔,可煮食。今此菜根不可食,蓋菲也。詩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下體當以根言之。言采葑者誤采菲,不可以根之不可食而遺棄之,然則江左所謂諸葛菜者,既可煮食之根,其不為而為菲也,明矣。予故賦采菲以寓節(jié)取之意云。
新綠猗猗可憐,頹垣日薄長春煙。
十旬苦口春病,一掬芳心早年。
下體忍言中道棄,為菹重結醢人緣。
杞芽臭味相配,回首前期惘然。